基本信息

单位全称 瓦房店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
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、省、大连市关于文化体育艺术事业,新闻出版以及广播影视、文物保护、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分解政策和法律法规;拟定全市文化、体育事业、艺术、新闻出版以及文物保护、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,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二)指导、协调全市文化、体育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,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;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。
(三)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各项活动的开展;推进全市文化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,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,重点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;指导管理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、体校(场馆)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。
(四)负责全市文物考古、博物馆管理和文物保护工作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。
(五)拟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,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;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、演艺经营活动的管理和文化市场的行业监管;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“扫黄打非”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(六)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(即广播电视专用网)的建设、开发规划的实施和管理。
(七)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、卫星电视节目收录、互联网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(包括LED等电子显示屏所显示的文字内容),审查其内容和质量,审批并发放视听节目播放许可证及年验。
(八)负责广播电视台的行政管理和节目监管。
(九)负责本区域内(数字)无线、有限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选址、设计、施工、安装的审批及工程验收。
(十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其他事项。
办事项目
单位地址 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三段25号
邮政编码 116300
公开电话 85612276
Email wfdswhtyj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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