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
单位全称 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
主要职责
 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(林业)主要职能:

1、开展《森林法》及各项法规的宣传教育,贯彻国家;林业的方针政策、法令、规章和条例。
2、制定我市林业发展长远目标、近期目标和年度计划,组织乡镇政府实施监督检查。
3、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开展义务植树和工程造林,负责对乡镇林业站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。
4、负责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、规划、设计,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、控制执行,依据《森林法》负责林地管理和征占用林地审批工作。
5、负责保护森林野生动物资源,依法打击乱砍盗伐林木,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违纪行为。
6、负责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,制定防火预案,并监督实施。及时组织指挥协调扑灭森林火灾。
7、负责美国白蛾、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苗木、木材检疫工作。
8、负责全市封山育林组织、实施、监控,巩固造林成果。
9、负责全市采种、育苗及苗木调剂工作。
10、负责林业科技教育、科研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。

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(水利)主要职能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结合全市实际研究拟定水行政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工作发展规划,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参与制定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行政业务的论证工作。
三、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(含空中水、地表水、地下水),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,组织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,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;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;组织、指导、监督全市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工作;负责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四、负责全市水库、河道的规划管理工作;组织指导全市水库、河道、河口、滩涂的治理和开发;负责全市河道堤防及沿海防潮堤的治理和管理;负责管理全市河道采砂及河道护堤、护岸林木营造;负责全市占河、占滩、清淤费,采砂管理费及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;制定大、中型水库的控制运用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市水库淡水养殖、发电等业务指导;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。
五、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及水行政执法;负责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;协调部门间的水事纠纷;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;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水法规定性工作。
六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、乡镇供水、人畜饮水工作;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;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;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,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,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;负责水土流失补偿费、治理费的征收工作。
七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 
 
 
办事项目
单位地址 金栾路67号
邮政编码
公开电话 856912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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